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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senger placing cabin baggage in THY Business Class seat

登機行李

搭乘經濟艙時,可以攜帶一件登機行李,行李最大尺寸為 23x40x55 公分、最大重量為 8 公斤。 您也可以攜帶一件尺寸為 40x30x15 公分、重量不超過 4 公斤的個人物品。 
對於搭乘商務艙,您可以攜帶兩件登機行李,每件尺寸為 23x40x55 公分,重量為 8 公斤,總重量不得超過 16 公斤。 您也可以攜帶一件尺寸為 40x30x15 公分、重量不超過 4 公斤的個人物品。 
在國內和國際航班上,無論經濟艙或商務艙,嬰兒乘客均有權攜帶一件重量不超過 8 公斤的登機行李。
星空聯盟金卡持有者在搭乘經濟艙航班時可攜帶一件尺寸為 23x40x55 公分、重量為 8 公斤的隨身行李和一件尺寸為 40x30x15 公分的個人物品。 對於商務艙航班,他們可以攜帶兩件手提行李,每件重 8 公斤,尺寸為 23x40x55 公分,以及一件個人物品。 作為個人物品的包,尺寸不得超過 40x30x15 公分。
在登機口檢查時,對不符合規定且未貼標籤的隨身行李進行收費,並將其放置在旅客所乘坐飛機的貨艙中。 如果旅客所搭乘航班的貨艙沒有空間,則此類隨身行李被視為非標準行李,將由下一趟可用航班運送至目的地。 為避免此類問題發生,請在辦理登機手續時檢查您的隨身行李是否符合規定,並出示給負責標記的工作人員。

辦理登機手續時交付標準隨身行李

在載客率較高的航班上,為了方便乘客在機上就座,提高飛行舒適度,辦理登機手續時,工作人員可能會要求您交付標準隨身行李,或您也可以辦理登機手續時,將標準隨身行李交給工作人員。透過此申請,將您交付的隨身行李視為托運行李,不會收取額外費用。 請不要忘記取出所托運隨身行李中的貴重/必需物品以隨身攜帶。

將接受作為個人物品的行李袋存放在座位下方,以方便和加快旅客在飛機上就座,是航空業的常見做法。 因此,懇請您在飛行期間將行李袋存放在座位下方。

對於由多家航空公司營運的航班(聯航),隨身行李限額由營運航空公司根據 IATA 規則決定。 我們建議您在出發前先查看相關航空公司的行李規定。
由於部分機場國家規定,過境旅客不得攜帶超過 100 毫升的液體通過過境安檢點。 此規定也包括袋裝且密封的免稅產品。 我們建議您在航班起飛前查看您將轉機機場的規定。

According to TSA (Transportation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requirements for flights from the USA; one (1) piece of cabin baggage and one (1) personal item per passenger is accepted when passing through TSA security checkpoints at the airport except for the following personal items:

a. Medical aids (such as crutches and wheelchairs)
b. Musical instruments
c. One bag of photographic equipment
d. Duty free items

For this reason, our passengers traveling in Business class on routes departing from the USA are entitled to 2 pieces of cabin baggages; one piece of cabin baggage and one personal item is carried in the cabin and the other cabin baggage is carried under the aircraft as checked baggage free of charge. Please do not forget to deliver your second cabin baggage to our check in counters.

Please do not keep your medicines, passport, valuables and essential food, etc. that you may need during the trip in your cabin baggage given under the aircarft.

Air hostess opening THY cabin baggage

登機行李計算工具

您可使用我們的行李計算工具來檢視以目的地為計算基準的登機行李限額。某些條件與權利可能依航班有所不同,您可於預訂及機票上取得最正確的行李詳細資訊。

* 無法以行李計算工具檢視的例外狀況及其他資訊請見下方。


計算

登機行李條款及允許攜入客艙之物品

  • 攜帶上機的行李須為可容納於上方置物櫃或座位下方的尺寸及重量。大小在 23x40x55 公分、重量在 8 公斤以內。 
  • 為了您的安全,請親自準備行李,或親自監督行李的準備過程。打包行李時,請留意檢查行李中的盒子與包裹均有妥善闔上關好。切勿收取不明人士交給您的任何東西。我們建議您注意這些重點,以維護飛航安全及您自身安全。 
  • 非禁止類液體,例如香水、除臭劑、隱形眼鏡藥水等應以 100 毫升以下的原裝容器攜帶。即使內裝的液體少於 100 毫升,容量超過 100 毫升的容器均無法攜帶登機。此外,所有 100 毫升的液體容器均應置於同一個透明夾鏈袋中,液體總量為 1 公升。您僅能攜帶一個袋子登機。 
  • 你可攜帶刮鬍泡及牙膏登機。 
  • 如果您與嬰兒同行,您可攜帶嬰兒在飛行途中所需之任意容量的液體或固體嬰兒食品。 
  • 您可攜帶呼吸輔助儀器設備登機。 
  • 服裝袋(114x60x11 公分)應視為隨身行李。
  • 如果有醫師開立之應隨身攜帶藥物的證明,則您可以在登機行李中攜帶原包裝的固體及液體藥品。 
  • 您可攜帶一個打火機登機,但應置於登機行李且打火機外型不得是武器形狀。 
  • 您可攜帶化妝品,例如乳霜、乳液、睫毛膏及唇膏登機。 
  • 您可攜帶網球拍或壁球拍登機,但須置於專用袋中。 
  • 根據航班狀態,為了方便旅客在機上就座,提高飛行舒適度,客艙機組人員可能會要求旅客將個人物品放置在座位下方。
  • **乖客購買的額外座位所攜帶的機艙座位行李 (CBBG) 必須符合適當尺寸 (40 公分 x 50 公分 x 67 公分)。 行李最大重量不得超過 75 公斤。 每個座位可攜帶一 (1) 件行李,乘客可攜帶一 (1) 件以上 CBBG。

禁止攜帶上機及置入登機行李之物品

依據國際航空規則,對於可以登機行李攜帶的物品有一些限制。該類物品可以託運行李方式於飛機貨艙運送,以確保您的航程盡可能順暢。您可於下方查閱允許或禁止以登機行李攜帶的物品清單。 

  • 我們的國內航班上攜帶武器需要額外付費。 以下乘客可免除武器運輸費: Rical 名單中的 VIP 乘客以及與這些乘客同行的受僱警衛;其公開身分證中有規定武器資訊的乘客;公務員運輸執照或退休公務員運輸執照持有人;持有有效身分證件的現任或退休警官與 TAF 成員;與地區鄉村警衛人員。
  • 高爾夫球、棒球、板球等的球桿、球棒及類似物品禁止攜入客艙或以登機行李方式攜帶。 
  • 易燃物及如露營爐具等易燃材料禁止攜入客艙或以登機行李方式攜帶。 
  • 機艙或隨身行李中禁止攜帶有切割與刺穿功能的尖銳物品,比如針線包。
  • 您可造訪我們的限制頁面,瞭解更多關於可攜帶登機及可託運行李的詳細資訊。

行李損壞

如果您的登機行李因本公司工作人員人為因素損壞,請您放心,Turkish Airlines 將全額賠償損壞費用。對於其他類型的損壞則應由旅客自行負責。建議您參閱法律規定瞭解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