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椅服務請求必須在預定航班時間前至少 48 小時提交,並在預訂中確認。 航班起飛後 48 小時內收到的請求將根據服務的可用性予以滿足。 建議您在國內航班起飛前 2 小時、國際航班起飛前 3 小時到達機場,確保您有足夠的時間辦理報到手續。
罹患 SMA 脊髓肌肉萎縮症的乘客於飛行期間請攜帶必要的醫療裝置、電量充足備用電池以便航程中需求,並自備插頭轉接器,以確保裝置可插入飛機的插座。
需要使用擔架出行的患者必須有同伴陪同;請注意,同伴的機票單獨開立。 此外,乘客/同伴必須提供土耳其文和英文報告,確認其狀況適合飛行。 該報告必須在開立之日起 10 天內呈交。 對於獲準使用擔架旅行的乘客,將按照公司確定的票價簽發機票。 獲準攜帶擔架旅行的乘客必須在航班起飛前 48 小時透過預先通知提交請求。
Individuals with autism who travel with a companion do not need to provide a doctor's report. If they are traveling solo, without a companion, they may board the flight with a doctor's note stating that they “can travel by plane without a companion.
患有帕金森氏症的乘客可以攜帶醫生報告登機,並註明「乘坐飛機旅行沒有任何危害」。 報告必須包括一份聲明,指明乘客可以有人陪伴或無人陪伴旅行。
很遺憾,根據國際航班規定,我們無法讓患有某些疾病的乘客登機。
可以允許沒有傳染病且沒有醫療障礙的病人登機,前提是他們提交了最多 10 天內出具的醫療報告,並注明“搭乘飛機旅行沒有風險”。
另一方面,對於有特殊需求或行動能力暫時受限的乘客,我們可以根據其身體狀況單獨或與有人陪同登機。
乘客如果身體有殘疾但能夠滿足自身個人需求,則可以在沒有同伴的情況下獨自旅行。但是,如果乘客無法滿足自身需求,則必須在同伴的照料下搭機。此外,有身心障礙的乘客必須在同伴的照料下搭機。
請在下表中查看關於需要有人陪同旅行的情況之詳細資訊。
情況 | 必須有人陪同旅行 | 可以在沒有同伴的情況下旅行 | 說明 |
---|---|---|---|
能够滿足其自身需求的患病乘客 | X | ✓ | 只有提供航班起飛前 10 天內出具的醫療報告方可成行。 |
可以滿足其自身需求的殘障乘客 | X | ✓ | 不需要醫療報告 |
身心障礙乘客 | ✓ | X | 不需要醫療報告,所有旅行證件必須由同行者攜帶。 |
視覺障礙乘客 | X | ✓ | 不需要醫療報告 |
聽力障礙乘客 | X | ✓ | 不需要醫療報告 |
聽力障礙和視覺障礙的乘客 | ✓ | X | 不需要醫療報告 |
斷了一條腿的乘客 | X | ✓ | 不需要醫療報告 |
只能借助輪椅行動的乘客 | X | ✓ | 不需要醫療報告 |
*無需機組人員協助即可行動,且在緊急或必要情況下需要拐杖的乘客
罹患某些疾病的乘客可以搭乘飛機,但必須提交醫師報告。 報告必須在起飛前 10 天內準備好,採用英語或土耳其語,並且必須確認乘客適合飛行。
申請輪椅的乘客可享受免費輪椅服務。 輪椅申請必須在航班起飛前至少 48 小時提交。 其他輪椅申請在車站設施內進行評估。
必要時為有特殊需要的乘客優先辦理登機手續、通過護照檢查和登機。 依據座位供應情況和飛機配置為有特殊需求的乘客提供前排座位。
導盲犬可免費進入客艙。 為情緒支持犬和導盲犬提供預訂須至少在出發前 48 小時提交。 在飛行過程中,導盲犬必須坐在主人的腳下,不需籠子。
導盲犬必須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身份證件和疫苗接種文件。 此外,導盲犬必須持有目的地國家要求的所有其他文件。 機場報到時可能會要求提供這些文件。
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我們的寵物旅行頁面。
例如自閉症、癡呆症 (健忘症)、焦慮症、言語困難、閱讀困難及視力困難,這類經由觀察但難以發現的差異,可能會導致旅客旅行以及在機場和飛行時遇到困難。
為了盡量減少乘客在旅途中可能遇到困難,我們開始提供向日葵套掛服務。
地勤及機組人員看到乘客佩戴向日葵徽章套掛,會意識到佩戴徽章的乘客在部分過程可能需要更多幫助、支援或更多時間。
乘客可以在我們位於伊斯坦堡機場的輔助出境報到櫃檯免費獲得徽章掛套,無需證明其狀況,並可在整個旅行期間獲得服務。 此外,乘客可以在後續的行程以及在提供向日葵徽章掛套的服務點繼續使用同一張卡。
客艙提供飛行期間您可能需要的一些醫療器材。 您也可以在飛行期間使用自己的醫療器材。
基於安全因素,在飛行過程中不得使用自己的氧氣罐;但我們會根據診斷證書提供氧氣罐,根據醫療報告中的說明提供每分鐘用量。 氧氣查詢應至少在飛行前 48 小時進行。
如果您攜帶個人呼吸器/POC/CPAP 機器旅行,請確保該設備已獲得 FAA 批准。您可以在需要時使用自己的裝置,起飛和降落期間除外。 攜帶便攜式呼吸器旅行的乘客必須在航班起飛前 48 小時告知預訂部門有關該設備的運輸和/或使用資訊。 如果旅客打算在客艙內使用攜帶式呼吸器,則需提供醫生證明。 請務必確認,如果您預計在機上使用呼吸器,則應攜帶足夠的電池(足以維持 1.5 倍飛行時間)。機艙非義務提供此裝置電源插座。
罹患糖尿病的乘客可以服用糖尿病的相關藥物而無需出示報告。 飛行期間,罹患除糖尿病外其它疾病且需要服藥的乘客必須隨身攜帶處方。
在往返美國的航班上,乘客可以要求就任何與殘障有關的問題與投訴解決人員 (CRO) 交談。 CRO 團隊有權代表土耳其航空公司解決投訴問題。 CRO 團隊成員接受了“美國交通部,第 14 篇,第二章,D 子章,328 部分,K 子部分”中規定的敏感性和覺知訓練,以及相關的 DOT 法規和立法培訓。 機場在營運時間內提供 CRO 服務。 如果無法聯絡 CRO,則可以傳送電子郵件至 CRO@THY.COM,您的問題會得到必要的關注。 請查看此頁面了解 CRO 的完整清單。 CRO 服務提供英語和土耳其語版本。
如果您認為土耳其航空公司違反了聯邦法規 14CFR 第 382 部分的任何規定,請透過以下管道根據 14CFR 第 382.65 部分的適用程序提出正式投訴:
透過郵件:
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Aviation
Consumer Protection Division/C-75400
7th Street, SW
Washington, D.C. 20590
1-202-366-2220
透過線上管道:
您可以查看美國交通部最終條例標題 14,第 2 章,第 382 部中的文章 "Non-discrimination on the Basis of Disability in Air Travel(身心障礙者搭機反歧視準則)"。
可以透過以下管道了解交通部的規定。
殘障乘客的免費電話號碼 - 英語:
1-800-778-4838(語音)
1-800-455-9880 (TTY)
美國航空消費者保護部門的電話號碼:
202-366-2220(語音)
202-366-0511 (TTY)
美國航空消費者保護部門地址:
C-75,美國運輸部
1200 New Jersey Ave., SE
Washington, D.C. 20590
美國航空消費者保護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