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 (CDC) 的決議,接受犬隻入境美國的規則和條件已於 2024 年 8 月 1 日生效。寵物預訂已獲核准的乘客,如透過新流程提交 CDC 要求的文件,則可在 2024 年 8 月 1 日之後登機。如果您從高風險國家/地區*前往亞特蘭大、紐約、華盛頓、邁阿密或洛杉磯以外的目的地,根據新的規則與條件,可能不允許您的犬隻搭乘航班。但若犬隻已在美國接種狂犬病疫苗,在高風險國家/地區的停留時間不超過 6 個月,且證件齊全,則也可以從其他城市入境。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
攜帶犬隻入境美國 | 進口 | CDC。
對於所有曾經到過高風險國家/地區的外國疫苗接種犬隻,需要向 CDC 核准的動物照護機構(Animal Care Facilities)** 預訂。(請記住,備妥 CDC 要求的文件可能至少需要 60 天)。